离婚冷静期新规施行马上开始实施, 专家建议建立配套机制
张逢春说,设定离婚冷却期,一方面可以让离婚双方就离婚协议的内容达成一致,有更多的时间来考虑,如反对或忏悔协议达成的协议,并有办法撤销;另一方面,他们可以限制离婚双方的 "闪电婚姻",以 "假婚姻" 的名义限制房屋和车辆的转让。
一些网友提出:如果一方当事人在降温期间,协议离婚很可能成为诉讼离婚,不到一年,婚姻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张逢春认为,这种情况值得注意,一方不同意离婚,或鼓励一些人以协议方式离婚,转而起诉离婚,从而增加了人民法院的离婚案件数量。
许多人,特别是年轻人,在处理婚姻矛盾时不冷静,缺乏处理婚姻矛盾的能力。" 张凤春指出,在降温时期增加社会组织干预,对离婚双方的婚姻矛盾提供相应的科学指导,可能更有利于化解矛盾,减少离婚情况。
他说:"民政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应考虑建立离婚冷却期的配套机制。" 杨晓林认为,无论已婚还是离婚,婚姻都应该得到更多的尊重。婚姻家庭顾问、心理咨询师和律师应及时介入双方申请离婚登记,适时进行心理评估和咨询,妥善解决矛盾,达到调整、修复和处理家庭关系的目的。
家庭暴力、诉讼离婚不适用于冷却期
最近,家庭暴力案件频发,一些人担心离婚的冷却期会阻碍家庭暴力受害者的离婚。对此,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二级督察杨宗涛表示,"民法典" 关于离婚冷却期的规定仅适用于双方同意的离婚。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当事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 第 1079 条明确规定,如果发生家庭暴力或家庭成员受到虐待或遗弃,法院应决定准予离婚。离婚冷却期制度不适用于离婚诉讼。"因此,离婚冷却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问题"。
杨晓林指出,设立离婚冷却期,是为了通过法律手段减少琐碎的离婚,同时保护离婚自由。家庭暴力受害者必须及时发表意见,倡导个人权利,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与以前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相结合,存在家庭暴力婚姻,这种婚姻往往由不同意离婚的暴力一方实施,很少有当事方能够达成离婚协议。" 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起诉离婚,诉讼的重点是家庭暴力的认定,如果能够确定家庭暴力,它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律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直接判断他们的离婚。
杨晓林还解释说,根据 "反家庭暴力法",受害方在离婚诉讼中遇到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风险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令,法院将在 72 小时内作出裁定。在紧急情况下,当事人有权申请紧急保护令,法院将在 24 小时内作出裁决。当事人不能提出书面申请的,可以口头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民政部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实行婚姻登记的通知》近日下发,规定离婚程序应当增加冷静期。
根据规定,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内地离婚登记将由现行的“初审—受理—审查—登记(证明)”四步程序调整为“申请—受理—冷却期—审查—登记(证明)”五步。离婚冷却期届满后 30 日内,离婚登记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未收到离婚证明的,视为离婚申请被撤回。
新规一出台,就有网友感叹“离婚太难了”;有网友认为“设置冷静期涉嫌限制婚姻自由”;有网友调侃“离婚要及时预约”;有网友提出“既然离婚有冷静期,那就好了也有可能为婚姻登记设定一个冷静期”;有网友认为“新规有利于‘闪婚离婚’现象‘刹车’”。
冷静期的设定会不会让离婚更难?离婚平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离婚的平静期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不利吗?如何理性处理离婚平静期的问题?针对这些年轻人的特殊关注,中国青年报记者·中青网采访了相关专家。
离婚并不是“一箭双雕”那么简单。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天池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晓林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青网,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建立,使得在《民法典》实施前一次、一天甚至几十分钟就可以办完离婚登记手续,手续延长了 30 天;从原来的双方当事人到民政局,一次可以办完,但至少要到民政局办两次。
在杨晓林看来,公民有结婚、离婚的自由,但离婚涉及婚姻关系的解除、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夫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因此,离婚不仅仅是夫妻的私事,在 30 天的离婚冷静期,可以认真考虑。
杨晓琳说,离婚不是“两人分居”的简单问题。双方应慎重考虑,必要时听取亲朋好友的意见,或借助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妥善处理离婚后的相关事宜,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解除婚姻关系,慎重协商子女抚养安排和财产分割计划,甚至为了避免一方被另一方欺骗,也有必要为离婚设立一个冷静期。30 天的冷静期,不仅可以减少草率离婚的现象,而且可以使离婚是否有结果,不会长期拖延。
在离婚平静期,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办?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说,“在此期间,只要一方不同意离婚,就意味着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要么他们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么两个人住在一起,这意味着你必须冷静地重新考虑。
北京伟恒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张凤春分析了以往的离婚案例,认为一些年轻夫妇选择“闪婚”是为了应付父母、福利房分配和安置工作,也有人因为价值观不同或有些被锁定而“离婚”;一些追求限购政策的夫妻应该选择“假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