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建立教师道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调查机制

2020-09-24 11:31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3188

针对近年来导师与学生之间的"矛盾",一些辅导员让学生做私人工作等问题。9月22日,教育部学位管理和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宇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说,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为国家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一些辅导员在指导上投入的精力不够,指导方式和方法不科学,质量控制不够严格,甚至个别辅导员也存在教师道德规范问题。在此之后,教育署会发出"研究生导师行为守则",并建立机制,根据法律规定,查明和调查教师道德失范的责任。

洪大宝进一步介绍,在下一阶段,教育署会从五个方面着手,以确保导师队伍的质素,并不断提高导师队伍的水平:


二要加强导师岗位管理,明确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和岗位素质,健全岗位选人用人制度,完善评价考核办法,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学历限制等纳入导师评价体系一是加强师资培养,建立国家级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覆盖的三级师资培养体系。三是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导师既是学业导师,也是生活导师;研究生既是学生身份,也是导师的合伙人。四是建立健全激励示范机制,鼓励各培养单位遴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导师成功指导经验。特别是注重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此外,据江苏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称,江苏省于2018年颁布了"研究生导师职业道德守则",其中界定了导师不得违反的十条"红线",相当于否定名单。去年,江苏扩大了"十禁"标准,引入研究生导师违反"十禁"通知制度和问责机制。最近,江苏省正在研究制定"研究生导师指导质量抽样调查办法",定期对高校辅导员的道德作风、指导水平和指导质量进行抽查。抽样调查结果将作为研究生项目安排和省级相关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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