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问答:网上被人匿名诋毁 平台是否要付责任

2020-08-13 16:55   来源: 互联网    阅读次数:77

避风港"规则


概览


在生活中,有些人发现自己在网站上遭到别人的诽谤和辱骂,这极大地影响了他们的声誉。如何处理这种情况?我能起诉网站平台吗?明年生效的"民法典"增加了关于平台责任的"安全港"规则的条款。这些新规定是为了什么样的实际发展需要?网络侵权的处理机制会因此而改变吗?


个案研究


先生。一位名叫丁的大学教授发现,匿名用户在一个著名的问答社区网站上恶意诽谤和诽谤他。先生。丁某认为这些虚假言论严重侵犯了他的名誉权,于是他给网站平台经营者发了一封律师信,要求删除相应的侵权内容。20天后,该平台没有删除诽谤内容,侵权内容的浏览量已达100000多条。先生。于是丁某又发了一封律师信,要求删除平台,但三天后平台只删除了部分诽谤。先生。随后丁某将平台告上法庭,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该平台只在收到诉讼材料后删除了剩余的诽谤内容。最后,法院认定,该平台没有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处理侵权内容,应承担连带责任的扩大部分的损害和出版商的诽谤内容。


法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权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阻断、断开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表面证据和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收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向有关网络用户发送通知,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对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给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1195条)


网络用户收到转让通知后,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交无侵权声明。声明应当包括没有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和网络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收到陈述后,应当将陈述转发给通知权利人,并通知权利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转让申报到达权利人后的合理时间内未收到投诉或者诉讼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专家声明


网络侵权处理机制将迎来新的变化


与上述情况一样,当他们发现自己在网络平台上遭到匿名诋毁时,大多数人都会向平台发出投诉通知,并提出删除帖子的请求,希望平台能够尽快删除侵权信息来源,以减少对自己声誉的损害。"如果平台在收到通知后及时删除相应的侵权信息,即使该侵权行为后来被确认成立,平台在删除该帖子之前也不必对侵权事实负责。但是,如果该平台长期不删除该帖子,许多被侵权人会选择寻求法律救济手段,起诉平台要求其删除该帖子并承担责任;如果法院认定该平台没有删除该帖子是非法的或删除该帖子不及时,则该平台应为被侵权人和发布侵权内容的平台用户所遭受的损害的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今年颁布的"民法典"将"避风港"规则推向了一个新的层次,有四项独立但有系统的规定。民法典"虽然在本质上仍然延续了以往的立法,坚持"避风港"规则,但它吸收了网络平台履行"避风港"义务和法院司法判决的经验和反馈,并增加了一些详细的补充规定,使基于"避风港"规则的网络侵权处理机制更加清晰、顺畅和高效。在"民法典"相关的新内容中,最大的突破是网络服务提供商"根据初步证据和构成侵权的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这意味着必要措施的多样化,这将符合互联网技术和商业模式的迅速发展。


此外,"民法典"第1195条第3款的增加表明,不仅用户有权因错误通知而得到补偿,而且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平台也享有这一权利。这一规定明确了权利人因错误通知而面临的赔偿责任,这将使债权人对自己发出的侵权通知更加谨慎,使"避风港"规则的实施更加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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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无量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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